海关年报报送延期至7月31日,企业通关不受影响
青岛海关解答年报报送常见问题,优化流程提升便利性


问:企业在6月30日之前未报送年报,应该怎样办理?
海关已将今年年报报送期限延长至7月31日,企业可继续通过系统完成年报报送。
问:6月30日以后报送年报的,是否影响企业通关?
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完成年报报送并通过审核的,不影响进出口通关。逾期未报的企业,H2010系统将对报关单实施电子审单退单;待年报审核通过后自动解除限制。
问:6月30日以后报送年报的,需要现场提交书面说明吗?
无需提交书面说明。注册地海关将直接在年报系统内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无需现场人工确认。
问:6月30日前报送显示“已入库”或“已发送海关”,企业如何处理?
企业应联系注册地海关确认年报状态:
1. 已通过审核的,可正常开展报关业务,回执状态不影响通关。
2. 未通过审核的,需按要求办理注册信息变更或由海关同步信息后,删除原数据并重新报送。
3. 海关查无信息的,联系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010-95198)处理,清空原数据后重新报送。
问:通过预录入企业报送年报的,需提交哪些材料?
由预录入单位打印纸质年报,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至注册地海关企业管理部门即可。
问:因法人身份证件信息不完整导致无法报送,如何处理?
企业须先完成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变更,补全法人身份信息后,再行报送年报。
问:年报被退回后无法重新报送,怎么办?
企业应在电子口岸客户端删除原报送数据,重新录入并提交年报信息。
问: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但系统未更新,如何处理?
建议企业先联系注册地海关同步变更数据,随后在客户端删除原年报,重新录入并报送。
来源:青岛海关企业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