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扇贝产业概况及出口备案管理政策解读
主要经济品种、养殖分布与海关监管要求全解析
扇贝产业概述
我国沿海分布约45种扇贝,主要经济养殖品种包括栉孔扇贝、海湾扇贝、虾夷扇贝和华贵栉孔扇贝。其中,黄海与渤海区域以养殖本地栉孔扇贝及引进的虾夷扇贝、海湾扇贝为主;南海地区则以华贵栉孔扇贝为主要养殖品种。我国扇贝产量主要来自养殖,捕捞占比极小,已成为海水养殖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食品企业备案要求
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须向所在地海关备案。备案对象为境内拟从事出口食品生产的企业,且应建立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包含食品防护计划,确保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进口国相关要求。
办理流程:企业向主管海关提交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地址变更的,应在15日内向原发证海关申请变更;如需注销,可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办理注销手续。
扇贝养殖场备案要求
依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出口食品原料养殖场须向所在地海关备案。海关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实施监督。备案名单由海关总署统一公布。
办理流程: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主管海关受理并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境外推荐注册要求
若目标国家(地区)对中国输往当地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并要求海关总署推荐,企业须先完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并满足以下条件:
- 建立完善的可追溯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
- 符合中国及进口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企业信用良好,非海关失信企业;
- 一年内未因安全卫生问题被进口国通报。
申请材料包括:境外注册申请书、自我评估表、厂区布局图、生产工艺说明、食品安全体系文件及进口国要求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企业提交申请 → 海关组织评审 → 海关总署对外推荐 → 进口国主管当局现场检查(如需)。
企业可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跟踪申请进度,最终注册结果以进口国公布为准。
出口申报与检验检疫流程
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在申报前需向产地海关申请监管。海关依据输入国法规、双边协议及相关标准,对扇贝产品实施现场查验和监督抽检,并进行综合评定。
评定结果处理如下:
- 合格:签发检验检疫证书,准予出口;证书内容可根据进口国要求经批准后调整。
- 不合格:签发不合格通知书。可技术处理的,经处理合格后方可出口;无法处理或处理后仍不合格的,禁止出口。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莱州海关、企业管理处、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