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阿塞拜疆绵羊痘疫情输入禁令
禁止从阿塞拜疆输入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3年第10号
2023年1月24日,阿塞拜疆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通报,该国阿兰经济区(Aran)一家农场于1月16日发生绵羊痘和山羊痘疫情,涉及321只绵羊,其中30只发病,2只死亡。为防范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阿塞拜疆输入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包括源于绵羊或山羊且未经充分加工处理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通过寄递或携带方式将来自阿塞拜疆的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来自阿塞拜疆的进境航空器、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所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除害处理,不得擅自处置。
四、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上述产品,一律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五、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法由海关予以处罚。
六、各级海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规定,加强协作,切实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管工作。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