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推行报关单修改撤销无纸化
自2016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化操作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55号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除因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无法通过预录入系统办理外,海关不再以纸质方式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和撤销业务。

报关单修改/撤销无纸化作业流程如下:

企业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修撤单办理/确认”功能进行操作。

青岛关区企业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青岛电子口岸服务热线:0532-82955188。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55号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除因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无法通过预录入系统办理外,海关不再以纸质方式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和撤销业务。

报关单修改/撤销无纸化作业流程如下:

企业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修撤单办理/确认”功能进行操作。

青岛关区企业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青岛电子口岸服务热线:0532-82955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