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迎政策利好 海关力推通关便利与降税举措
海关总署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推进综试区建设与免税店布局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及“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增设免税店”。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新型贸易形态,近年来快速发展,已成为推动我国外贸增长的重要力量,海关将持续优化监管模式予以支持。

自跨境电商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海关总署创新监管机制,建立适应电商发展的通关模式,实施“全年无休、货到24小时内办结手续”的高效服务。同时,协同相关部门完善零售进口税收政策。2015年,跨境电商出口和进口分别同比增长4.9倍和16倍,展现出强劲增长势头。
近期,国务院批准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正研究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措施,加快完善监管模式,推进综试区建设。同时,将推动修订不适应新业态发展的部门规章,为试点工作提供法规保障。
在消费回流方面,海关积极落实进口商品降税政策。自2015年6月起,护肤品、纸尿裤、西装等14类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下调;2016年进一步对围巾、箱包、风衣等商品降低关税,降幅达50%,成效显著。
此外,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口岸新增和恢复19家进境免税店。目前,中免公司已在深圳、珠海、沈阳、杭州、黑河5个口岸设立8家新免税店。海关将依法审批,推动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序布局,助力吸引境外消费回流,提升国内消费者购买进口商品的便利性。
来源: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