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及中成药出境携带规定全解析
关于中药材和中成药的出境携带与邮寄,许多人存在疑问:什么是中药材?中成药又如何定义?出境有何限制?哪些品种被禁止出境?本文依据海关相关规定进行梳理说明。
中药材是指未经加工或经初步加工的药用植物、动物、矿物等天然材料。中成药则是指根据中医药理论配制、具有明确疗效和使用说明的成品药物,通常以片剂、丸剂、胶囊等形式存在。
根据海关规定,旅客携带或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总值限人民币300元以内。超出部分需提供相关药品证明并接受查验。
以下中药材和中成药禁止出境:
-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列明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如麝香、虎骨、犀牛角等;
- 国家明令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
- 含有毒性、麻醉性成分且未取得合法出口许可的药品。
需特别注意:携带中成药出境时,应确保不含禁限成分,并保留药品原包装及说明书以便查验。
以上内容来源: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