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2017-04-24
14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 告2017年第1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对原产于日本的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征收反倾销税

自2017年4月20日起实施,期限为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17年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7年4月2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税则号列:3904.5000)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相关商品范围以商务部2017年第17号公告为准。

自2017年4月20日起,进口收货人申报上述税则号列项下属于反倾销措施范围的商品时,应将商品编号填报为39045000.10。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17号

海关总署
2017年4月19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1234
内容 4034
粉丝 0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1234
总阅读41.6k
粉丝0
内容4.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