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2017年《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公告
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依据世界海关组织最新修订同步调整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是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之一。作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中国海关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发布的201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制定了我国2017年版《税则注释》,并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对201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进行了部分修订。中国海关据此对我国2017年版《税则注释》相关内容进行同步调整,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本次调整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 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一期).doc
2. 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二期).doc
海关总署
2017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