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疾控局、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第2号公告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检疫传染病目录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6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国家疾控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公布最新检疫传染病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公布的检疫传染病目录包括:鼠疫、霍乱、黄热病、埃博拉病毒病、天花、脊髓灰质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马尔堡病毒病、拉沙热、中东呼吸综合征。

青岛海关12360热线经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6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国家疾控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公布最新检疫传染病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公布的检疫传染病目录包括:鼠疫、霍乱、黄热病、埃博拉病毒病、天花、脊髓灰质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马尔堡病毒病、拉沙热、中东呼吸综合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