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新版舱单电子报文格式标准
2018年第40号公告明确实施时间及旧规废止事项

为完善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海关总署依据2017年第56号公告要求,制定并发布《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V1.2版》。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原始舱单”和“预配舱单”报文格式的调整,具体内容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V1.2制定说明》及《变更说明》(详见附件1-3)。
相关文件可通过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公告栏下载。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原《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XML Schema.rar
2. 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V1.2制定说明.doc
3. 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xls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