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审批平台升级公告:优化许可管理与在线服务功能
新版平台上线,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便利化水平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许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海关总署已完成对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的升级改造。升级版平台现已正式运行,现将企业端主要更新内容及使用要点公告如下:一、联动业务编号管理
海关在准予许可后将为许可标的赋予唯一“联动业务编号”,该编号具备“身份证”功能,申请人可通过其查询许可基本信息及历史记录。
- 已赋码的许可事项再次申请时,输入联动业务编号即可自动带出相关信息。
- 提交变更申请时,须在对应栏位填写拟变更内容,并在备注中注明变更类型及前后信息,否则系统将保留原信息。
各类业务联动编号格式如下:
- 出口监管仓库:海关编号,示例为(青)关出库字第1号
- 保税仓库:海关编号,示例为(青)关保库字第1号
- 免税商店:9位“免税店编号”
- 运输企业: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运输车辆:10位“海关编号”
- 保税物流中心(A型):“证书编号”,示例为(青)关中心A册字第1号
- 保税物流中心(B型):“证书编号”,示例为(2018)中心B册字第1号
二、在线撤回申请功能
- 海关未受理前: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平台在线撤回申请,系统将实时反馈“正在撤回”“撤回成功”或“撤回失败”状态。
- 海关已受理但未作出许可决定前:需向海关提交书面撤回申请,经同意后可在平台终止审批流程。
三、行政许可有效期提醒
申请人可查看许可的有效期起止时间。对于距离有效期终止不足60日的许可,平台将自动弹窗提示,提醒及时办理延续手续。
四、依职权注销管理
- 海关可依法依职权注销通过平台办理的行政许可,并通过系统通知申请人注销状态及原因。
- 许可被注销后,不得以同一联动业务编号再次提交变更、延续或注销申请。
五、“出口监管仓库”与“保税仓库”审批分离
“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与“保税仓库设立审批”两个子项现已独立显示。申请任一类仓库许可时,系统仅展示相关选项和打印格式,避免信息混淆。
六、关联申请单据查询功能
申请人可通过联动业务编号,查询该编号下所有已提交的申请单据,实现许可事项全流程追溯与管理。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