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粉进口清关及标签要求全解析
依据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5号,明确菊粉进口申报与标签规范
一、政策依据
根据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5号文件,菊粉作为食品原料已获批准使用。
二、HS编码
1108200000(其他未列名食品)
三、进口清关所需资料
- 申报要素、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海运提单、合同、装箱单、发票
- 情况说明(按标准格式填写)
- 原产地证、成分分析报告、菊粉加工工艺流程说明
- 植物检疫证书(非强制)、生产日期证明
- 收发货人备案信息、营业执照
- 销售记录(适用于非首次进口)
- 报检5表格(按标准格式填写)、中文标签样张
四、中文标签制作要求
- 配料表中各成分建议标明具体百分比。
- 可不标注“营养成分表”及产品规格。
- 必须注明推荐使用量,并在显著位置标注“食品原料”字样,依据《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5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