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保障上海口岸进口食品安全,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未取得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前,不擅自调离、使用或销售本批次进口食品。
二、如实填写《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中的进口及销售记录,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主动将拟在本市销售、使用的临近保质期进口食品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并录入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注:临近保质期进口食品指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时,已超过保质期限三分之二的食品。)
□ 上一批进口食品报检号:___________;
□ 本次为首度进口。
本批次食品存放于以下仓储场地:
仓储场地名称:
仓储场地地址:
进口企业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我公司 □ 申请 / □ 不申请 对本批次进口食品实施分单出证。
(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