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及化妆品货物清单填写规范
涵盖肉类、化妆品及一般食品申报格式要求
一、进口肉类货物清单格式

注意事项:
- 同一报检单下,不同集装箱/空运提单号、不同品名、不同生产厂家(注册号)的产品须逐行填写。
- 多个生产批次号之间使用“、”分隔。
二、进口化妆品货物清单格式

三、一般食品货物清单格式

填写说明:
- “进口食品货物清单”居中排版,“品名”与“以下空白”对齐,“规格”与“合计”对齐,“数量”与总数量对齐。
- “唛头/批号”若无信息,填写“***”。
- “规格”须按实物标签内容如实填写。
- “数量”前需加“**”,例如“**48箱”。
- “生产日期”格式为年月日,仅限“2009.07.08”或“2009-07-08”两种;单数月份或日期前须补“0”。
- 原清单中的“保质期”“备注”“备案号”字段已取消,无需填写。
- 所有清单均以Excel表格形式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