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肉类进口全攻略:资质、准入与材料准备
详解进口冷冻肉类产品关键要求,规避退运风险
近期不少企业咨询冷冻肉类进口相关问题,尤其是产品是否准许进口、需具备哪些资质及应提前准备哪些材料。为避免因准入不符导致货物被退运或销毁,现就进口冷冻肉类的关键事项进行专业梳理,供参考。

2、准入状态为“有效”;
3、若处于“暂停进口”状态,起运日期早于暂停日期则不可进口,反之可进口;
4、注册日期须早于货物生产日期;
5、注册有效期须覆盖货物申报日期;
6、备案的HS编码和CIQ编码须包含所进口商品,且备案时间不得晚于生产日期;
7、涉及多厂协同生产的(如阿根廷等国),各厂CIQ编码须统一(如均为999或102)。

① 不同国家对肉类月龄有不同要求:通常有月龄限制的去骨肉CIQ为102、脂肪为116;无月龄限制的去骨/带骨肉CIQ为999、脂肪为114;
② 关注名单中是否存在工厂暂停进口情况;
③ 冷冻肉类标签不允许入境后整改,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④ 鲜冻肉类产品内外包装须有清晰牢固的中英文或中文与出口国文字标识,内容包括:产地国家(地区)、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外包装还需标注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须为中国)、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并加施出口国官方检验检疫标识及18位在华注册编号。

a) 是否在保质期内(一般为2年);
b) 是否在各关联工厂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前或有效期后生产的产品不得进口)。
建议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完成申请,确保“先获批、后签约”。
许可证金额不得低于本次实际进口总额。
2、检验检疫审批文件申请时间必须早于合同签署日期;
3、重点核查屠宰、分割、加工、冷冻等工厂是否被暂停进口;
4、申报前确认国外EHC(电子卫生证书)信息已推送至中国海关;
5、货物生产日期应在工厂注册生效之后、启运之前;
6、同一链条中的各工厂HS编码和CIQ编码须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