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指南(肉类及其产品)
上海海关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登录系统
访问以下任一网址进行登录:
https://customs.chinaport.gov.cn/deskserver/sw/deskIndex?menu_id=iapq
或
https://app.singlewindow.cn/cas/login?service=https%3A%2F%2Fcustoms.chinaport.gov.cn%2Fdeskserver%2Fj_spring_cas_security_check&menu_id=iapq
输入企业账号与密码后,点击左侧菜单栏“申报管理”—“许可证申请”。
二、填报内容
1. 基本信息
- 业务类别:选择“肉类及其产品(含脏器)”
- 受理海关:根据货物清关地选择对应海关(如天津报关则选天津海关)
- 企业地址、传真、邮编、邮箱将自动填充,仅需补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进境检疫物信息
- 监管识别码:[0206490000132] 其他冻猪杂碎(猪头及头块)(冷冻猪脸),CIQ编码须与生产商备案一致
- HS编码名称:填写监管识别码后自动返填
- 是否转基因:否
- 产地国家:[ESP] 西班牙
- 产地地区:[724] 西班牙
- 用途及用途说明:均填写“食用”
- 品名: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其他猪杂碎(冷冻猪脸)”
- 数重量:按实际需求填写(示例为200000千克)
- 计量单位:千克
- 贸易方式:一般贸易
3. 运输信息
- 输出地(国家或地区):[ESP] 西班牙
- 输出地(具体地区):[724] 西班牙
- 是否过境:否
- 进境口岸:[310001] 上海(根据实际报关口岸填写)
- 进境日期:无需填写
- 指运地(结关地):[310001] 上海
- 目的地:[310001] 上海
- 是否联合运输:否
- 运输方式:水路运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 装载方式:集装箱运输
- 指定监管场地:需添加以下三家查验点:
— 上港集团外高桥冷链物流中心查验点
— 中外运普菲斯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冷链查验点
— 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冷链查验点 - 运输路线:西班牙直运上海
4. 境内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信息
- 境内生产加工单位:留空
- 境内指定/认可存放场所:同上添加上述三家冷链查验点
- 其他境内生产加工单位及存放场所:留空
5. 境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信息
- 境外生产加工单位:10.03929/GE、10.03935/GE(所有涉及的加工厂、冷冻厂、分割厂、屠宰厂等均需列明)
- 其他境外生产加工单位:留空
6. 隔离检疫场信息
- 隔离场名称、批准检验检疫机构及其他隔离场名称:均留空
7. 随附单证信息
此项无需填写。
审核通过后样张示例:
三、注意事项
- 食品进口商应在签订贸易合同或协议前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 上海口岸肉类检疫审批主管部门:上海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食品安全一科。
- 申请时应准确选择商品编号、检验检疫编号和品名;杂碎类须注明具体品名,用途必须填写“食用”;不同品名视为不同品种,每份许可证仅限一个品种。
- 正确填写进境口岸、指运地、目的地、运输方式、装载方式、指定监管场地、境内存放场所及贸易方式等信息。
- 同一申请单位、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同一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等),一次仅可申办一份许可证。
- 出现下列情况需重新办理检疫审批:
① 变更输入品种或数量超过许可量5%以上;
② 变更输出国家或地区;
③ 变更进境口岸、指运地或运输路线;
④ 超过许可证有效期。 - 国家发布禁止相关检疫物进境公告后,海关总署有权撤回已签发的许可证。
- 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签发《检疫许可证》或《未获批准通知单》。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10日,并告知理由。进境生物材料及非食用动物产品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