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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号 | 关于停止出具2019年度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在途证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号 | 关于停止出具2019年度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在途证明的公告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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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号(关于停止出具2019年度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在途证明的公告)

中国对新西兰部分乳制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暂停相关产品在途证明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19年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9年1月8日,2019年度申报进口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税则号列:04021000、04022100、04022900、04029100)数量,加上已开具的《进口在途农产品关税税率适用证明》所载数量,扣除当年触发水平后达185616.9418吨,超出《协定》规定的2020年度触发水平170606吨。


自2019年1月9日起,海关停止签发上述产品2019年度进口的《在途证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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