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6进境通关指南:缴税标准与邮寄规定详解
海关权威解答果粉关心的四大问题


尽管iPhone6已上市,但因未列入内地首发名单,不少消费者选择通过境外渠道购买。无论是自携入境还是邮寄回国,均需遵守海关相关规定。针对近期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青岛海关12360热线整理了以下四点重要提示。
一、iPhone6进境需依法缴税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居民旅客进境享有5000元人民币免税额度,但明确指出“烟草制品、酒精制品及国家规定应征税的20种商品”不在此列。手机属于应征税商品范围,因此携带或邮寄iPhone6进境须按规定缴纳税款。
二、缴税金额计算方式
依据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iPhone6归类为“触屏式手持移动电话机”,适用10%进口税率。完税价格以实际购买发票为准;若无发票,海关将参考同期同类机型主要市场的零售价核定。
以iPhone6(16GB)为例:香港官网售价5588港币,海关参考完税价格为4000元人民币,按10%税率计征,应缴税款4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限一部,超量按货物处理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寄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限值1000元人民币。但若邮包内仅含一件不可分割且确属个人自用的物品(如单部iPhone6),虽超出限值,经审核后仍可按个人物品办理通关并缴税。
若一次性邮寄两部及以上,则视为货物,须按货物报关或办理退运。
四、邮件通关流程说明
邮寄进境的iPhone6到达后,收件人将收到《国际邮件领取通知单》。凭此单及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件,前往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理缴税手续。征税标准与旅客携带入境一致,即完税价格乘以税率。
部分青岛关区邮局提供缴税代办服务(收费项目),详情可咨询当地邮政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