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2014年新增及调整本国子目注释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是海关、相关政府部门、进出口企业及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重要法律依据。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准确申报,海关总署根据相关标准更新和技术发展情况,对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进行了新增和调整(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14年8月27日

青岛海关12360热线《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是海关、相关政府部门、进出口企业及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重要法律依据。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准确申报,海关总署根据相关标准更新和技术发展情况,对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进行了新增和调整(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14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