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出口企业申报退税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
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除外

政策解读
jiedu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公告》的解读
为简化办税流程、提升退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15年5月1日起,除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货物外,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免)税、免税申报、免税核销及退税相关证明开具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
申报时,相关数据应以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为准进行填写,企业申报内容视为已申报相应电子数据。税务机关须在核对申报数据与海关电子数据一致后,方可审批通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