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9月1日起施行
史上最严固废管理法律出台,海关强化执法严打洋垃圾走私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被誉为“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制度。

此次修法聚焦完善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核心修改内容包括:
- 明确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禁止境外固体废物入境倾倒、堆放、处置;
-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与资源化利用;
- 建立电子联单制度,实现运输过程可追溯;
-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罚款额度,实行双罚制(既罚单位也罚责任人)。



新法为海关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严禁以伪报、夹藏等方式非法进口固体废物,坚决切断洋垃圾走私链条。

法律责任方面,对非法进口、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行为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海关总署启动“蓝天2020”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货运渠道伪瞒报、夹藏走私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全面筑牢国门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