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全民普法丨强化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的“七种武器”

全民普法丨强化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的“七种武器”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2020-07-22
7
导读:请随小编一起了解强化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的“七种武器”!

强化进口固体废物管理:新《固废法》七大管控利器解析

从联合监管到严惩重罚,全面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强化进口固废管理的

2020年4月29日,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法历经五次修订,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构建起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框架。

本文梳理新《固废法》中强化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的七大关键举措,全面解读监管升级路径。

兵器谱:长生剑——联合管控责任共担

新法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海关等多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监管。通过目标责任制、信用记录、联防联控、全过程监控与信息化追溯机制,压实各层级监管责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法条依据:

第九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兵器谱:拳头——逐步实现“零进口”

新法确立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的目标,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商务、发展改革、海关等部门组织实施。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持续推进禁止洋垃圾入境改革。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2019年全国固体废物进口量1347.8万吨,同比下降40.4%,改革成效显著。2020年作为收官之年,新法为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法条依据:

第二十四条: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商务、发展改革、海关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关员展示查扣的走私进口电子垃圾

兵器谱:霸王枪——查封扣押强化执法

针对证据灭失、隐匿、非法转移或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情形,新法授权生态环境及其他监管部门对涉嫌违法的固体废物及其设施、设备、场所等实施查封、扣押,提升执法刚性。

法条依据:

新增第二十七条:出现以下情形可查封扣押:
(一)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非法转移的;
(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关员对涉案固体废物拍照留证

兵器谱:孔雀翎——完善属性鉴别机制

新法规定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的,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并依据结论依法处置,有效解决长期以来的鉴定难题,提升查验精准度。

法条依据:

新增第二十五条: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论依法管理。

海关查获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兵器谱:多情环——严惩重罚违法行为

新法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或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最高罚款额度提升至500万元,在生态环境法律中属顶格处罚,体现“严惩重罚”导向。

法条依据:

第一百一十五条: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经我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

青岛海关打掉走私固体废物团伙

兵器谱:离别钩——承运人与进口者连带责任

新法明确承运人与进口者对固体废物退运、处置承担连带责任,不再限于“进口者不明”情形。监管部门可直接要求承运人履行退运或支付处置费用义务,破解处置难问题。

法条依据:

第一百一十五条修订:承运人对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

青岛海关退运4067吨固体废物

兵器谱:碧玉刀——无主固废政府兜底处置

新法首次规定,对于无法确定责任人或无法退运的固体废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组织处理,填补了执法实践中无主“洋垃圾”处置的法律空白,确保闭环管理。

法条依据:

新增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对于执法过程中查获的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无法退运的固体废物,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处理。

海关退运固体废物

结语

今年以来,全国海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启动“蓝天2020”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货运渠道伪瞒报、夹藏走私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切断“洋垃圾”走私利益链,坚决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这一生态文明建设标志性举措。

海关查获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奉法者强则国强”,新《固废法》施行后,海关将以法治为利器,持续发力,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海、净土保卫战。

供稿:青岛海关法规处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1234
内容 4034
粉丝 0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1234
总阅读40.2k
粉丝0
内容4.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