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流亭机场海关查获旅客违规携带超30万元高值物品入境
未申报携带大量化妆品、首饰、名牌包被暂扣,海关提醒:进境物品超5000元需申报纳税

7月31日,青岛流亭机场海关在对仁川至青岛入境航班进行监管时,查获一名女性旅客违规携带超量高价值物品入境,涉及品牌首饰11件、名牌包15个、高价值护肤品120余件,预估总值约30万元人民币。
海关旅检关员通过行李机检发现该旅客行李图像异常,经人工查验,在其3个行李箱及随身手提包、衣兜内发现上述未申报物品。目前,相关物品已被海关暂扣,依法处理中。
根据规定,个人进出境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可免税放行;若在口岸免税店购物,境外与免税店购物总额不超过8000元亦可免税。超出部分经审核确属自用的,仅对超额部分征税;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则全额征税。旅客携带物品超限应主动申报纳税。
短期内多次往返港澳或频繁出入境人员(半月内入境超1次)及边境居民,海关仅放行旅途必需品。
藏匿、伪装、瞒报、低报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应税货物物品进出境,属于走私违法行为。偷逃税款达10万元以上,或一年内因走私被两次行政处罚后再次走私的,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