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海关“多报合一”年报申报指南
外贸企业请注意:年报时间、流程及补报方式全解析

2021新年伊始,祝广大外贸企业生意兴隆。在此提醒:2020年度海关“多报合一”年报已正式启动,请相关企业及时完成报送。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2018年第9号),自2017年度起,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不再通过海关平台报送信用信息年报,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多报合一”申报。
一、年报对象
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报关单位,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报送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报送内容
在原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关务负责人、海关业务联系人等海关专属信息项(具体填报内容以系统为准)。
四、报送方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成“多报合一”年报申报。
五、操作流程
第1步:访问http://www.gsxt.gov.cn,点击首页“企业信息填报”。
第2步:选择所在省份进入填报页面(示例为山东)。
第3步: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密码及验证码登录。首次申报需先注册或变更联络员信息。
第4步: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对应年报年度。
第5步:阅读“填写须知”,勾选“已阅”后确认进入填报。
第6步:系统新增“报关信息”模块,为企业海关年报入口,请逐项填写并保存。
第7步: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并公示”,核对无误后依次点击“预览打印”→“提交并公示”→“确定”完成申报。
六、查询方式
海关年报信息不对外公示,由市场监管总局推送至海关总署。企业可在报送完成7日后,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credit.customs.gov.cn)查询年报状态。
点击企业名称,在“注册信息”标签页下的“年报情况”中查看状态。
提示:部分企业虽已完成年报,但平台仍显示“未报送”。只要确认已提交,不影响正常通关。若6月30日后仍未更新,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补报。
七、咨询电话
涉及“报关信息”填报问题,请拨打海关12360热线或中国电子口岸95198热线;如遇公示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八、注意事项
- 提前申报:建议1-4月完成报送,避免5-6月系统拥堵。
- 谨防诈骗: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收费代办均为诈骗。
- 信息调整:系统自动带出的信息需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确认,确保准确。
- 信息更正:若发现填报错误,可在6月30日前登录系统修改。
逾期未报后果严重
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期间企业信用等级不得上调。
补报适用情形
| 01 | 已在公示系统完成年报,但海关平台仍显示“未报送”。 |
| 02 | 在公示系统中无“报关信息”填报模块。 |
| 03 | 未在6月30日前完成年报报送。 |
补报入口:请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