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文物监管政策解读
了解文物出入境规定,合法合规传承中华文化
文物承载着中华文明的深厚底蕴。了解并遵守文物进出境管理规定,有助于推动文化遗产的合法保护与传承。
一、捐赠文物回国需办理哪些海关手续?
捐赠文物进口应按货物进口相关规定办理。符合免税条件的,须先向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免税审批。
二、捐赠文物回国是否需缴纳进口关税?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及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捐赠、归还或追索回的中国文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文物暂时进境后如何办理复出境?
因修复、展览、拍卖等需暂时进境的文物,进境时应向海关申报,并由文物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加贴临时进境火漆标识。复出境时,经审核无误后更换为出境火漆标识,出具文物出境文件,海关据此放行。
四、携带或邮寄文物出境有何限制?
国有文物、非国有珍贵文物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出境。拟出境文物须提前提交申请,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审核。允许出境的,核发文物出境许可证并加贴标识,从指定口岸出境。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邮寄文物出境均须向海关申报,凭许可证放行。
以下文物出境须经审核:
1. 1949年(含)以前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2. 1949年(含)以前的手稿、文献及图书资料;
3. 1949年(含)以前反映各民族社会制度、生产生活的实物;
4. 1949年后与重大事件或著名人物相关的代表性实物;
5. 1949年后反映各民族生产活动、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和宗教信仰的代表性实物;
6. 国家文物局公布限制出境的已故现代著名书画家、工艺美术家作品;
7. 古猿化石、古人类化石及与人类活动相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
五、携带或邮寄文物出境需办理哪些手续?
文物出境时,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火漆标识及“出”字电子标签放行;文物复仿制品凭复仿制品证明、火漆标识及“仿”字电子标签放行。
六、是否可不申报直接携运或邮寄文物出境?
不可。所有文物出境均须经指定文物审核机构审核,取得文物出境许可证,并从指定口岸出境。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必须向海关申报,海关凭许可证放行。
七、已申报但无法提供许可证明如何处理?
已申报但未能提供文物许可出口证明、鉴定标志或外销发货票的,不准出口,予以退运。当事人应在3个月内(来往港澳地区旅客为1个月内)领回;逾期未领的,海关将依法处理。
八、主要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注:图片源自网络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