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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出口程序 | 蔬菜篇

食品出口程序 | 蔬菜篇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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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食品出口程序 | 蔬菜篇

中国蔬菜出口全流程解析:注册、备案与检验检疫要求

本文详细介绍蔬菜出口涉及的海关注册登记、种植场及生产企业备案、出境检验检疫等关键环节,助力企业合规高效出口。

蔬菜是我国重要的出口农产品之一,深受国际市场欢迎。为保障出口质量安全并符合监管要求,企业需完成一系列法定程序。以下是蔬菜出口主要流程及相关要求的全面梳理。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出口企业须首先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取得报关资质。

  • 申请方式:向所在地海关提交材料,或通过“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平台在线办理。
  • 办理渠道:
    1.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http://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
    2. “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子系统;
    3. 新设企业可通过“多证合一”同步申请备案。
  • 办结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现场办结。
  • 是否收费:
  • 咨询途径:各直属海关官网公布电话或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

二、种植场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原质检总局相关公告,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需进行备案管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种植主体均可申请。

备案范围包括纳入《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所有蔬菜种植基地。

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拟从事出口蔬菜加工的企业必须完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申请途径:

  • “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
  • 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http://qgs.customs.gov.cn:10080/efpe)

申请条件:

  1. 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
  2. 建立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实施食品防护计划;
  3. 确保生产、加工、储存全过程持续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进口国(地区)相关要求。

所需材料:

  • 《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2019年第182号公告)附件2;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

四、出境检验检疫流程

出口蔬菜须经海关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1. 出口申报前监管:

  1. 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出申报前监管申请;
  2. 海关审核信息并实施综合评定;
  3. 评定合格的生成电子底账数据,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4. 不合格的签发通知单,禁止出口。

2. 企业申报:

货主或代理通过“单一窗口”报关,需提交:

  • 代理报关委托书(代理报关时提供);
  • 出口食品电子底账数据号、许可证件、随附单据、商业单据及其他海关规定单证。

3. 口岸查验:

口岸海关按布控指令实施查验,查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口。

五、特殊情形要求

  • 供港澳新鲜蔬菜的种植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须按照《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完成海关备案。
  • 对受双边协议约束的产品(如输新西兰洋葱、输日本菠菜等),应特别关注目标市场的准入条件和技术规范。

供稿:进出口食品安全处、董家口港海关、青岛大港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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