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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疫】海关提示:进境木质包装需如实申报

【动植物检疫】海关提示:进境木质包装需如实申报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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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关提示:进境木质包装需如实申报

进境木质包装未申报且无IPPC标识将被销毁

海关提醒:如实申报并核查IPPC标识是企业法定义务



A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现场查验发现其使用的木质包装未申报且无IPPC标识。经调查,该问题系报检企业B公司未认真核实货主提交的单证及货物实际情况所致。依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海关对该批无标识木质包装依法作销毁处理,并对B公司实施相应处罚。


01

什么是IPPC专用标识?

评析:

IPPC是《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的简称,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制定,旨在防止有害生物随植物及其产品在国际间传播。我国自2006年起全面实施相关标准。

木质包装广泛用于进出口贸易,但因其材质特性,易成为林木病虫害的传播媒介,存在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威胁生态安全和农业安全。

IPPC专用标识用于识别符合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表明该包装已按规定进行熏蒸或热处理等除害措施。根据国际植物检疫措施第15号标准(ISPM 15),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在成员国之间互认,入境时仅需查验标识,无需逐批出具检疫证书。

因此,无IPPC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要求的进境木质包装,不符合我国准入规定,不得放行。


02

进境木质包装是否应当申报?

评析:

木质包装包括木板箱、木条箱、托盘、木框、木桶、垫木、枕木等用于承载、支撑或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

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及《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凡使用木质包装的进境货物,货主或其代理人必须向海关报检。申报木质包装信息是企业的法定责任。

本案中未申报行为已构成违法,相关企业须引以为戒。


03

进境木质包装如何监管?

评析:

海关对进境木质包装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已加施IPPC标识的,抽查检疫;未发现活体有害生物的,准予放行;发现的,须进行除害处理。

(二)未加施IPPC标识的,在海关监督下实施除害或销毁处理。

(三)申报时无法确认是否加施标识的,海关抽查。确认有标识且无活虫的,放行;发现活虫的,除害处理;无标识的,销毁或除害。

(四)未报检但经抽查发现使用木质包装的,依法处理并予以行政处罚。

(五)违规情节严重的,经批准可连同货物一并退运。


本案所涉木质包装既未申报又无IPPC标识,海关依法作出销毁决定,合法合规。


当前,进出境木质包装仍是林木害虫跨境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报关单设有“包装种类”“其他包装”等填报项,收货人及代理企业应高度重视,如实申报,重点核查IPPC标识真实性与有效性。此外,需实施检疫的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卸货、拆包或丢弃木质包装。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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