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3号 | 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3号 | 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2021-09-26
2
导读: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3号 | 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中国不再享受欧亚经济联盟普惠制关税优惠

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关停止签发对联盟成员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1年第73号


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欧亚经济联盟决定自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给予中国输联盟产品普惠制关税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关不再对输往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二、出口企业如需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9月23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1234
内容 4034
粉丝 0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1234
总阅读42.8k
粉丝0
内容4.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