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蒙古牛结节性皮肤病传入我国:政策解读与防控措施
我国加强边境检疫,全面禁止蒙古牛及其相关产品入境
2021年9月7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蒙古东方省3家农场于8月21日至27日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Lumpy Skin Disease, LSD),为蒙古首次疫情。为防范疫情传入,保护国内畜牧业安全,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防止蒙古牛结节性皮肤病传入我国的公告》(2021年第75号),实施严格检疫管控措施。
牛结节性皮肤病由牛结节性皮肤病病毒(LSDV)引起,属急性、亚急性或慢性传染病,临床表现为发热、消瘦、淋巴结肿大及皮肤结节或溃疡。该病被列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须通报疫病,同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一类传染病。
图为牛结节性皮肤病症状图
该病原主要流行于非洲,1989年扩散至中东地区,2015年传入欧洲,2019年以来在亚洲多国蔓延,已波及印度、越南、泰国、缅甸、老挝等国家,对我国形成持续输入风险。
牛是该病毒的主要自然宿主,各品种均易感,但不感染人类,非人畜共患病。传染源为病牛,病毒存在于皮肤结节、血液、唾液、精液等体液和组织中,康复牛可带毒超过三周。传播途径以蚊、蝇、蠓等昆虫叮咬为主,也可通过污染饲料、饮水或直接接触传播,具有明显季节性特征。
图为牛结节性皮肤病的传播与危害
Q1 哪些产品被禁止入境?
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蒙古输入牛及其相关产品,包括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可能传播疫病的牛源性产品。
Q2 能否寄递或携带来自蒙古的牛及其产品入境?
禁止邮寄或携带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Q3 进境运输工具发现相关产品如何处理?
在船舶、航空器、车辆或列车上发现来自蒙古的牛及其产品,一律封存,在境内停留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无害化处理。如发现疫情,依法对污染区域实施防疫消毒。
Q4 非法入境产品如何处置?
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牛及其产品,须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Q5 违反规定是否受处罚?
违反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予以处罚。
Q6 公告何时生效?
公告自2021年9月26日起实施。各海关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密切配合,落实检疫、防疫与监管工作。
供稿:烟台海关、荣成海关、黄岛海关、动植物检疫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