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查获旅客携带穿山甲鳞片及鳄鱼皮制品
提醒:濒危动植物制品严禁私自进出境
近日,青岛海关下属流亭机场海关在一名进境旅客行李中查获855克穿山甲鳞片和2个鳄鱼皮制钱包。上述物品均属于国际禁止私自携带进出境的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图为:海关查获的穿山甲鳞片
图为:海关关员正在查验穿山甲鳞片
流亭机场海关旅检现场关员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切勿携带象牙、穿山甲鳞片、鳄鱼皮制品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国庆假期临近,此类违规行为易发,须特别注意。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规定,列入保护范围的野生动植物跨越国境即属CITES管辖范畴,必须凭出口国和进口国签发的CITES证书方可合法通关。
今年以来,青岛海关严格落实海关总署部署,持续强化旅检渠道监管,严厉打击走私濒危动植物制品行为,已累计查获相关案件46起,查扣象牙制品、鳄鱼皮制品、冠螺、玳瑁、松茸等濒危动植物制品共计421件,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