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RCEP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公布第255号令,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RCEP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管理,确保协定有效实施,促进区域经贸合作与通关便利化。
办法明确了RCEP原产地规则的具体适用范围、原产地证明要求、申报流程及合规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了享惠货物的资格认定标准和海关监管要求。
相关企业应密切关注新规内容,加强原产地合规管理,充分利用RCEP关税优惠政策,提升跨境贸易效率。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