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衣企业对欧盟注册要求详解
欧盟市场准入模式与注册流程全解析
欧盟市场准入模式
欧盟对高风险食品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涵盖产品范围界定、企业注册、国家及企业名单制定、证书模板设计以及针对不同出口国的特殊要求。该体系确保输欧食品符合安全与卫生标准。
准入产品种类
中国可向欧盟出口的动物源性食品包括:蛋制品(不含鲜蛋)、冷冻兔肉、肉制品(禽肉和兔肉制品,其中禽肉制品须按(EU)2020/692规定的D类方式加工)、肠衣、水产品(不含双壳软体动物等特定类别)、蛙腿、蜗牛、明胶、胶原蛋白、用于生产明胶和胶原蛋白的水产原料、蜂蜜及高精炼产品(如软骨素、壳聚糖、透明质酸等)。
需进行生产企业欧盟注册的产品包括七类:冷冻禽兔肉(生禽肉仅限加工用途)、肉制品(禽肉制品限山东地区)、水产品、肠衣、蛋制品、明胶和胶原蛋白。
肠衣注册技术要求
- 产品须符合(EU)2020/692的动物卫生要求,盐渍处理须满足规定条件。根据原料来源不同,肠衣加工分为五种方式:
- 肠衣1/2:适用于牛、猪、羊源肠衣,在≥20°C环境下使用干盐或饱和盐水(aw<0.8)盐渍30天以上;肠衣2使用特定配比的复合盐。
- 肠衣3/4/5:适用于其他动物源肠衣,分别采用盐渍、漂白或刮制后干燥处理。
- 反刍动物肠衣禁止使用可能传播传染性脑病(TSE)的组织部位:羊肠衣不得含回肠,牛肠衣不得含盲肠及末段4米回肠。
- 生产过程须符合852/2004/EC附件II的通用卫生标准及853/2004/EC附件III的特殊卫生要求。
- 标签应符合853/2004/EC附件II的规定。
- 出口前须依据2002/994/EC法规检测氯霉素、呋喃类及其代谢物残留。
主要法规依据
- (EU)2020/692《动物、种用物质和动物源性产品出口欧盟要求》
- 852/2004/EC 附件II:食品企业基本卫生要求
- 853/2004/EC 附件II(标签要求)与附件III(特殊卫生要求)
- 2073/2005/EC《食品微生物标准》
- 2002/994/EC《针对中国输欧动物源性食品采取的保护措施》
- (EU)2017/625《官方监管措施实施规定》
- (EU)2016/429《动物卫生法》
注册流程
- 登录系统: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http://qgs.customs.gov.cn:10081/efpe/login)。
- 提交对外推荐申请:在系统主界面选择“对外推荐注册”中的“对外推荐”选项。
- 填写企业信息:按要求完整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及注册信息表,格式需符合欧盟规范。
注册结果查询
企业可通过欧盟官方系统Traces查询注册状态,网址为:
https://webgate.ec.europa.eu/sanco/traces/output/non_eu_listsPerCountry_en.htm#
供稿:企业管理处、烟台海关、济宁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