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无期徒刑!青岛海关侦办走私成品油大案一审判决

无期徒刑!青岛海关侦办走私成品油大案一审判决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2019-01-16
7
导读:近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青岛海关缉私局下属威海分局侦结移诉的王某某、翁某某等走私成品油案作出一审判决:

山东破获特大走私成品油案 主犯获无期徒刑

青岛海关缉私局成功打掉一长期走私团伙,涉案成品油达7.4万吨,案值2亿元

近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某、翁某某等人走私成品油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王某某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000万元;主犯翁某某获刑十五年,处罚金2000万元。其余五名从犯根据涉案金额及认罪情况,分别被判处四至九年有期徒刑,并处10万至30万元不等罚金。该案系近年来青岛海关查获的涉税金额巨大、判罚最重的走私案件之一。

2016年8月26日,青岛海关缉私局联合山东省海警总队在乳山市开展“青岛利剑1606”专项行动,出动警力270余人、舰艇6艘,精准打击海上过驳走私行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查扣走私油船4艘、成品油450余吨,彻底摧毁以王某某为首的福建籍走私犯罪团伙。

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初至2016年8月,王某某组织人员租赁或购买船只,多次在公海接驳柴油后绕越设关地走私入境,累计走私成品油约7.4万吨,案值达2亿元。2016年5月至8月间,王某某与翁某某通过虚报海事签证、关闭AIS系统等方式逃避监管,从境外大型船舶过驳柴油并在国内销售牟利,期间雇佣辜某某等多人参与走私活动。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本案依法从严惩处,彰显了国家打击走私犯罪、维护经济安全的坚定决心。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1234
内容 4034
粉丝 0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1234
总阅读40.2k
粉丝0
内容4.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