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出入境须知:属特殊物品需审批
根据海关规定,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作为生物制品,出入境须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个人携带或邮寄均需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否则将被截留。
全球新冠疫情持续期间,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因便捷高效,在国际市场需求旺盛。自国家药监局批准多家企业生产的新冠抗原自测产品上市后,国产试剂盒广泛应用于日常筛查。
值得注意的是,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属于出入境特殊物品,海关依法实施卫生检疫监管,进出口及携带、邮寄均需遵守相关规定。
精简要点
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归类为“生物制品”,属于《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监管范围,出入境须办理卫生检疫审批。
► 个人携带或邮寄
需提前申领《特殊物品审批单》,否则海关将予以截留,截留期限不超过7天。在规定期限内补交审批单并通过检疫查验的,方可放行。
► 企业进出口
应按规定完成卫生检疫审批、报关申报及口岸查验等流程,确保合规通关。
什么是特殊物品?
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特殊物品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四类。
分类说明:
微生物: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等医学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
人体组织:细胞、器官、组织、骨髓、分泌物等。
生物制品:疫苗、抗毒素、诊断试剂、抗体、核酸等生物活性制剂。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即属此类。
血液及其制品:全血、血浆、人类血浆蛋白制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携带人、托运人或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检疫,凭《特殊物品审批单》办理通关手续,未经许可不得进出境。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明确:未取得审批单的特殊物品,海关予以截留,截留期限不超过7天;在期限内补交审批单并通过查验的,予以放行。
如何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单》?
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http://online.customs.gov.cn)查询办事指南,办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申请流程:
– 入境:货主或代理人应在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
– 出境:货主或代理人应在交运前向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
主要申报材料:
序号 |
内容 |
1 |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 |
2 |
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类别、成分、来源、用途、销售市场、生产商等说明材料 |
3 |
入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的生物制品,需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
4 |
出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的生物制品,需提供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销售证明 |
特别提示: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等联合发布的2020年第12号公告,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企业,报关时须提交符合进口国质量标准的声明,并列入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动态更新的合格生产企业清单,方可办理审批与通关。
海关提醒
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属于法定检验的特殊物品,无论个人携带、邮寄,还是企业进出口,均须依法办理卫生检疫审批,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后方可通关。未按要求申报的,将面临截留、退运或处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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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青岛胶东机场海关、卫生检疫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