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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出台17条措施 力促青岛打造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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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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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8月7日,青岛海关出台4方面17条措施,全力助推青岛成为集航运、贸易、金融功能于一体的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青岛海关出台17条举措 助力打造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

聚焦四大方向,推动港航、贸易、金融协同发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8月7日,青岛海关发布涵盖4个方面共17条具体措施,全面支持青岛建设集航运、贸易、金融功能于一体的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此次出台的措施围绕提升港航辐射能力、贸易聚集发展能级、金融服务能力以及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四大方向,精准对接《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攻势作战方案(2019-2022年)》目标任务,并与海关总署—山东省合作备忘录及“海港路区合”改革实践深度融合。

支持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青岛海关将推进“智慧海关”与“智慧港口”协同建设,运用信息化系统实现闭合式、集约化管理,拓展青岛港中转集拼业务。优化邮轮及旅客监管模式,支持国际邮轮港发展;助力青岛空港新增客货运航线,提升国际旅客通关便利化水平;深化港港、港陆联动,增强港口辐射带动能力。

推动国际贸易中心发展
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支持综合保税区升级。优化鲜活农产品通关与检验检疫流程,支持整车平行进口及转口贸易,促进“优进优出”。依托海关国际合作平台,扩大对韩开放优势;服务上合示范区建设,发挥青岛“一带一路”双节点城市作用;扶持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助力国际金融中心打造
完善保税交割货物入出库通关流程,推动矿石、原油、橡胶等优势商品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优化监管流程,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创新金融担保方式;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

健全长效服务机制
青岛海关将设立政策研究对接专班,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各项措施明确以青岛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上合示范区等为主要实施载体,结合关检业务融合改革,聚焦通关“提速、减负、增效”,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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