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特殊物品禁止过境公告
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等高风险物品严禁过境
为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保障国家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海关总署明确: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安全风险较高的特殊物品,禁止过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21日

青岛海关12360热线为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保障国家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海关总署明确: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安全风险较高的特殊物品,禁止过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