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海关查获20余吨未报检危险化学品原子灰
涉案货物因未申报被禁止出口,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图为:海关关员现场查获危险化学品原子灰
6月29日,龙口海关依法办结一起企业通过货运渠道未报检出口危险化学品原子灰案件,查获涉案货物共计20.11吨。
此前,海关关员在口岸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外包装标有易燃等危险警示标识,随即进行取样鉴定。经青岛海关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确认,该货物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原子灰。
原子灰俗称腻子,主要用于建筑、家具涂装及汽车表面缺陷修复,其主要成分不饱和聚酯树脂属易燃物质,遇火或受热存在燃烧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属于出口法定检验商品,出口前须向属地海关报检。未按规定报检擅自出口的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要求,可能引发严重安全隐患。
目前,该批货物已被禁止出口并转移出口岸现场,相关后续处置正在依法推进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