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申报常见问题避坑指南
掌握关键步骤,避免报关失败
针对尚未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企业在申报报关单前需通过“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并按要求以电子方式上传相关单证,确保通关顺利。
具体操作包括:
- 在申报报关单前,通过系统填报原产地证据文件电子数据及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
- 申报时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据文件,归入随附单据中的“原产地证据文件”类别;
- 同步上传商业发票(归入“发票”项)、运输单证和未再加工证明文件(归入“提运单”项)。
若已完成系统申报但仍无法成功提交报关单,可能是以下常见问题导致。
01 未录入相关信息
如未通过“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提前录入信息,报关时将提示错误。务必确保在申报前完成系统数据填报。
02 未上传文件
若未上传任何随附单据电子文件,系统将在点击申报时弹出提示窗口,导致申报失败。
03 文件不齐全
仅上传商业发票,或缺少原产地证据文件等必要材料,均会触发系统警告,影响申报进程。
特别提醒:以下情况无需上传电子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凭原产地声明申报进口的,无需上传原产地声明;
- 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中转确认书》无需电子上传。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