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异宠”不宜宠

“异宠”不宜宠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2022-12-09
3
导读:“异宠”不宜宠

警惕“异宠”入境风险,守护国门生态安全

青岛海关查获多起非法寄递活体外来物种案件,提醒公众勿触法律红线

随着宠物经济兴起,以蛇、蜥蜴、甲虫等为代表的“异宠”逐渐受到部分人群青睐。然而,“异宠”不仅涉及个人饲养偏好,更关乎公共卫生与生态安全。许多“异宠”属于外来物种,若非法引进或随意弃养,可能对本土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青岛海关近年来在非贸渠道连续查获多起活体“异宠”入境案例: - **美西白兜**(Dynastes granti):2022年6月,一票申报为“玩偶”的日本邮件中查获3只活体昆虫,体长约50mm。经鉴定为原产美国西部的美西白兜,已被列入外来物种统计范围。 - **青鳉**(Oryzias latipes):2022年10月,一票申报为“洗发水”的日本邮件中截获4尾活鱼。该鱼为纯种青鳉,原分布于日本及琉球群岛,因杂交导致野生种群濒危。 此类通过伪装申报方式邮寄的活体动物,一旦逸散繁殖,极易成为入侵物种,威胁本地生物多样性。同时,野生动物携带病原体的风险较高,可能引发人畜共患病。 为防范外来物种入侵,青岛海关已全面加强监管措施: 强化监测预警:依托情报分析和历史案例数据,建立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名单库,优化查验流程,提升布控精准度。 严格技术查缉:对进境寄递物品实施100%机检查验,结合工作犬、智能审图等手段,重点排查高风险收寄件人及物品,落实人工开箱彻查。 加强普法宣传: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生物多样性日等节点,广泛开展法规解读,倡导公众理性对待“异宠”,杜绝跟风购买与随意弃养行为。 根据《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将被没收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除犬猫外的所有活动物均属禁止进境范畴,未经审批许可及官方检疫证明不得入境。同时,《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明确禁止非法出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海关提醒:请广大民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非法携带、寄递活体动物入境,共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屏障。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动植物检疫处、稽查处、督察内审处、青岛邮局海关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1234
内容 4034
粉丝 0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1234
总阅读41.6k
粉丝0
内容4.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