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允许进口符合检疫要求的老挝屠宰用肉牛
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14号公告,明确进口检疫卫生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中国从老挝输入屠宰用肉牛的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老挝屠宰用肉牛进口。具体检疫卫生要求已随公告一并公布。
该措施旨在保障进口肉牛的检疫安全与卫生质量,进一步规范中老两国间的活牛贸易秩序。
附件:进口老挝屠宰用肉牛检疫卫生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1年2月10日
青岛海关12360热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中国从老挝输入屠宰用肉牛的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老挝屠宰用肉牛进口。具体检疫卫生要求已随公告一并公布。
该措施旨在保障进口肉牛的检疫安全与卫生质量,进一步规范中老两国间的活牛贸易秩序。
附件:进口老挝屠宰用肉牛检疫卫生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