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比利时蓝舌病防控公告
禁止输入比利时反刍动物及其相关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3年第139号
2023年10月10日,比利时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通报,其安特卫普省发生蓝舌病疫情,感染动物为绵羊。为防范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比利时输入反刍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包括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可能传播疫病的动物源性产品)。
二、禁止通过寄递或携带方式将比利时反刍动物及其产品带入我国。一经发现,依法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来自比利时的进境运输工具(含船舶、航空器、铁路列车等)所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除害处理,严禁擅自丢弃。
四、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比利时反刍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五、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海关予以处罚。
六、各海关单位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依照《海关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等规定,加强协作,切实做好检疫、防疫与监管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