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综保区高级认证企业可免除分送集报担保
2023年第148号公告明确实施条件与监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3年第14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海关总署决定在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称“分送集报”)业务中,对高级认证企业(AEO)实施免除担保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综合保税区内高级认证企业开展分送集报业务,可向主管海关申请免除担保。
二、操作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金关二期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系统申报分送集报业务时,无需填报担保信息。
三、暂停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海关可暂停企业享受免除担保待遇:
(一)企业或区外收发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集中申报、缴纳税款;
(二)海关认定存在监管风险。
四、信用动态管理
若企业信用状况变化,不再属于高级认证企业,海关将同步暂停其免除担保资格。
五、例外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海关评估存在监管风险的,不适用免除担保措施。
六、恢复机制
相关限制情形解除后,企业可重新申请恢复免除担保措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