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正式实施
涉及进口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及税则税目等多项调整
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海关总署发布相关公告,明确商品编号申报等执行事项。
一、进出口关税税率调整
(一)进口暂定税率
2024年对1010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主要调整方向包括:
- 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降低氯化锂、低砷萤石、燃料电池用气体扩散层等关键资源、设备及零部件的进口关税;
- 保障民生健康,对抗癌药、罕见病药及其原料实施零关税,降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进口税率;
- 降低甜玉米、芫荽、牛蒡种子等农产品的进口关税;
- 根据国内产业变化,在WTO承诺范围内,适当提高乙烯、丙烯、6代以下液晶玻璃基板等产品的进口关税。
(二)关税配额税率
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保持不变。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配额税率维持1%的暂定水平。配额外进口棉花继续适用滑准税政策。
(三)协定税率
2024年对20个自由贸易协定项下、来自30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中国-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并启动降税。协定税率与最惠国税率比较时,按协定规定执行;无特别规定的,从低适用。
(四)特惠税率
继续对43个与我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给予零关税待遇,商品范围和税率不变。瓦努阿图不再享受此项优惠。
(五)出口关税
继续对铬铁等107项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68项适用出口暂定税率。为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下调高纯铝出口关税。
二、税则税目调整
2024年新增装饰原纸、高端钢铁产品等税目,优化部分税目及注释内容。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957个。
三、相关执行事项
海关总署针对非全税目适用税收政策的商品拆分10位海关商品编号,并编制多项对应编号表,包括信息技术产品、暂定税率商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商品及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延期清单商品的编号表,企业应据此规范申报。
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对《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的修订,海关总署同步更新《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年版),相关翻译内容已作调整,并发布于海关总署官网。因税目调整失效的商品归类决定和行政裁定清单将在海关总署关税司网站动态更新。
《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涉及的税目、税率及相关申报目录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查询,供进出口企业参考。
来源: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