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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 |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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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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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 |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第17号公告

修订企业信用管理相关法律文书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海关总署对2021年第86号公告中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文书格式文本进行修订,涵盖附件2、4、8、9、10、12、14、16。

修订后的文书格式文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公告对应附件同时废止。

此次调整涉及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回执、未通过认证决定书、失信企业认定告知书、信用修复申请回执、不予信用修复决定书等八类文书,进一步规范企业信用管理流程。

附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_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回执.doc

2.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_未通过认证决定书.doc

3.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_未通过复核决定书.doc

4.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_失信企业认定告知书.doc

5.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_失信企业认定决定书.doc

6.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 信用修复申请回执.doc

7.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_不予信用修复决定书.doc

8.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_暂停管理措施决定书.doc

  海关总署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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