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推行远程属地查检新模式 提升通关效率
试点覆盖出口竹木草制品与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整改,实现“随报随检”
为推进贸易便利化、提升监管效能,海关总署近日启动远程属地查检试点改革,依托科技手段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开展远程查验,实现进出口货物“即报即检”,大幅压缩查检周期,助力企业高效通关。
一、什么是远程属地查检?
远程属地查检是智慧海关建设的重要举措,指海关与企业通过远程视频实时连接,在货物进口目的地或出口产地完成检验检疫作业。该模式实现“零距离、零等待、零延时”执法,支持企业当日申报、当日查检,显著提升查检效率和服务水平。
适用范围:目前试点适用于出口竹木草制品和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整改两类业务,作业内容不变,执法标准不降低。
二、远程查检操作流程
(一)作业准备:企业需根据海关通知下载安装“钉钉”APP,并在查验前准备好相关货物及资料。查验时,企业通过指定会议号码进入线上视频会议室,配合海关开展远程查检。
(二)作业实施:企业人员接入后须出示身份证件,配合海关通过企业标识、周边环境、电子地图定位等方式确认货物存放地点。随后,按要求展示货物标识、包装、货证信息及生产运输情况,确保画面清晰、稳定,准确拍摄整体与局部细节。
查检结束后,企业可选择以下方式确认结果: - 口头确认:面对镜头陈述:“本人XXX已知晓作业结果,对结果无异议。” - 书面或电子签名:在规定时间内按海关要求完成签名确认。
(三)结果处置:查检正常的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查询电子底账,或使用“云签发”系统打印相关证单;若发现异常,须配合海关完成后续处理。
三、不适用远程查检的情形
以下情况不得实施远程属地查检:
- 法律法规或海关规范性文件明确禁止的;
- 涉及取样送检等无法通过视频完成的布控指令;
- 收发货人、生产企业或实际使用人为失信企业的;
- 远程作业可能引发安全风险且无法有效防控的;
- 出口企业因质量安全问题两年内被境外官方通报的;
- 企业当年首次在本辖区被布控查检的;
- 其他不宜实施远程查检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