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
新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申报,统一商品归类标准,海关总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制定并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见附件1)。同时,结合我国进出口贸易实际,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2023年发布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国内归类决定(见附件2),一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 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docx
2. 根据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商品归类意见转化的商品归类决定.docx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