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允许符合检疫要求的马来西亚鲜食菠萝蜜进口
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34号公告,明确输华菠萝蜜检验检疫及监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3年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海关总署与马来西亚农业及粮食安全部签署的《关于马来西亚菠萝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检疫和监管要求的马来西亚鲜食菠萝蜜(Artocarpus heterophyllus,英文名Jackfruit)进口至中国。
一、检验检疫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4.《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5.《中马关于马来西亚菠萝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菠萝蜜(学名:Artocarpus heterophyllus),英文名Jackfruit。
三、允许产地
马来西亚菠萝蜜产区。
四、注册果园、包装厂及检疫处理设施
输华菠萝蜜的果园、包装厂须经马来西亚农业及粮食安全部(以下简称“马方”)审核备案,并由中国海关总署与马方共同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编号。每年出口季前,马方须向中方提交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后在海关总署官网公布。
五、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1. 杨桃实蝇(Bactrocera carambolae)
2. 三带实蝇(Bactrocera umbrosa)
3. 野螟(Glyphodes caesalis)
4. 新菠萝灰粉蚧(Dysmicoccus neobrevipes)
5. 芭蕉蚧(Hemiberlesia lataniae)
6. 芒果原绵蚧(Milscutulus mangiferae)
7. 大洋臀纹粉蚧(Planococcus minor)
8. 木菠萝软腐病菌(Rhizopus artocarpi)
9. 华丽腐霉(Pythium splendens)
六、出口前管理要求
(一)果园管理
输华果园应在马方监管下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机制,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种植者须全年开展有害生物监测,重点在开花期、幼果期和采收前对植株进行抽查,并采取物理、化学或生物措施控制疫情。菠萝蜜果实须在生长期间套袋防护,直至采收后在包装厂脱袋。
针对实蝇类害虫,应使用甲基丁香酚诱捕器等方法进行监测与防控。所有防治记录须由技术人员填写并保存,内容包括药剂名称、有效成分、使用日期和浓度,应中方要求须提供。
(二)包装厂管理
加工、包装、储藏及运输过程须在马方或授权官员监督下进行。包装厂须确保原料来自注册果园,具备防虫网等设施,防止再污染。菠萝蜜须经过剔除、清洗、分级处理,去除昆虫、螨类、烂果、植物残体和土壤。包装人员须逐个吹扫果实表面并进行人工检查,剔除有破损、病虫害或腐烂症状的果实。
已包装的菠萝蜜应立即入库,单独存放,避免交叉感染。
(三)包装要求
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若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标准ISPM 15规定。每个包装箱须以中文或英文标明水果名称、国家、产地、果园及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每个托盘或独立包装箱须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集装箱装运前须检查卫生状况,并保留相关记录备查。
(四)出口前检疫
马方或授权人员须按每批2%的比例抽样检查,对可疑果实进行剖检。如检出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该批货物不得出口,马方须查明原因并督促整改。截获记录应保存并应要求向中方提供。
(五)植物检疫证书
经检疫合格的菠萝蜜,马方须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注册信息,并附加声明:“The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Jackfruits from Malaysia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soil and the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中马菠萝蜜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土壤和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项目启动前,马方向中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用于确认和备案。
七、进境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菠萝蜜抵达中国口岸时,海关将实施查验:
1. 核查是否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 检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3. 核对包装标识是否完整准确。
输华菠萝蜜须从中国允许进口水果的指定口岸进境。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准予进境。
不合格处理:
1. 来自未经注册果园或包装厂的,不准进境;
2. 检出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土壤、植物残体等,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3. 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发现上述问题,中方将通报马方,视情况暂停相关果园、包装厂或整个项目出口资格。马方须调查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中方评估后决定是否恢复进口。
八、符合性审查
在首批菠萝蜜输华前,中方将在马方协助下,对马来西亚输华菠萝蜜产区开展现场或远程视频审查,确保其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检疫要求。
九、回顾性审查
贸易开始后,中方将对本检疫要求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性审查,必要时派遣专家赴马来西亚实地评估。双方可根据审查结果协商修订本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马来西亚菠萝蜜输华套袋技术规范
一、套袋类型
应使用抗风、防水、透气的聚苯乙烯塑料袋,袋底两侧设直径不超过2mm的排水孔。果袋须全新、无破损、无印刷或污染,能有效阻隔病虫侵入。
二、套袋时间
建议在授粉完成后约两周内进行套袋,以防止实蝇和螟蛾侵害。
三、套袋操作
实行单果套袋,果袋需完全覆盖果实,袋口在果茎处扎紧,并标记收获日期,确保密封防虫。
四、套袋前管理
套袋前须筛选健康果实,喷施推荐的杀虫剂和杀菌剂,确保果袋完全覆盖,防止病虫侵染。
五、套袋后管理
套袋期间须定期检查果袋完整性。若果袋破损或果实出现病虫害,该果实不得出口。采收时使用锋利工具切割果茎,避免落地。出口果实应为装袋后90–95天(约12周龄)的成熟果,连同果袋一并采摘。
采收后果实须保持完整,尽快运送至注册包装厂。在厂内拆袋并进行最终检验,仅符合标准的果实允许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