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第261号令 废止三项规章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以下三项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2005年海关总署令第126号公布,经2018年多次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的审批和管理办法》(1999年海关总署令第77号公布);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94号公布,经2018年多次修订)。
上述决定自2023年3月7日起施行,由海关总署第261号令正式公布并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