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海关总署公告概览
聚焦进口检疫、疫情防控与贸易措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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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G LAN
2023年1月,海关总署共发布7份公告,涉及进口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要求、重大传染病防控、农产品进口触发机制及海关数据平台调整等内容,旨在加强国门安全监管,保障进出口贸易有序运行。
公告目录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菲律宾鲜食榴莲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2023]1号)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科摩罗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公告[2023]2号)
- 海关总署关于防止霍乱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公告[2023]3号)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尼日利亚非洲马瘟传入我国的公告(公告[2023]4号)
- 海关总署关于2023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公告[2023]5号)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访问地址的公告(公告[2023]6号)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冈比亚饲用鱼粉、鱼油等水生动物蛋白及油脂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公告[2023]7号)
上述公告原文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查阅。
重点内容摘要
一、防止霍乱疫情传入我国(公告[2023]3号)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2022年全球超29个国家报告霍乱疫情,包括尼日利亚、马拉维、刚果(金)、菲律宾、孟加拉国等。为防范疫情输入,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对来自相关国家的入境人员,如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须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将依法开展医学排查与采样检测。同时,对来自疫区的航空器、船舶、集装箱及货物,存在染疫或染疫嫌疑的,须接受规定卫生处理。该公告自2023年1月11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二、中澳自贸协定下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公布(公告[2023]5号)
根据《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及相关规定,我国对自澳进口的两类共8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第一类包括牛肉相关税号(02011000、02012000、02013000、02021000、02022000、02023000),第二类为乳制品(04022100、04022900)。本公告公布了2022年度实际进口量及2023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进口企业应继续按照海关总署2019年第207号公告要求办理通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