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发布禁止输入多国羊及相关产品公告
防止境外痒病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公 告
2025年第12号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通报,巴勒斯坦、保加利亚、东帝汶近期确认发生痒病疫情。为防范疫情传入,保障我国畜牧业及生物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巴勒斯坦、保加利亚、东帝汶输入羊及其相关产品,包括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可能传播疫病的羊源性产品。
二、禁止通过寄递或携带方式将上述国家的羊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退回或销毁。
三、来自上述国家的进境运输工具(如航空器、船舶)所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除害处理,不得擅自处置。
四、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羊及相关产品,须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五、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法由海关予以处罚。
六、各级海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协作,切实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管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1月21日

